优发国际资讯 FOVO NEWS
20130702
克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关于第30类第5623408号“五更炉”商标异议复审商评字(2013)第13727号裁定,阳谷县紫荆街1号王剑英在烧饼、月饼、面包等项提出的申请不予批准注册。
王剑英在明知优发国际五更爐是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名小吃等着名品牌的情形下,在相关食物类中申请,属恶意注册,在通告中我公司曾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最初因五更爐不是著名商标为由驳回我公司的申请,批准“五更炉”予以注册,王剑英取得商标证书后,托中心人找到我公司,以10万元价钱出售。我公司以为,王剑英撰摹优发国际五更爐,属典范的恶意行为,我公司再次向国家工商行政治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复审申请,请求作废第30类五更炉,同时申报中国著名商标,2012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为认定优发国际五更爐为中国著名商标,第30类五更炉被作废。
至此,该案已画上圆满的句号,同时忠言了那些恶意傍名牌的不法分子,五更爐已成为中国著名商标,任何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侵权行为都将受到执法的制裁。(通讯员 宋继中)